现在国内留学预科越来越多,但是不乏有黑中介从中作梗,故此推出一些新政策,就是留学中介不允许办留学预科。
留学黑中介屡见不鲜,在2014年想要留学的同学要认清留学中介的合法身份,留学中介要得到“合法身份”,登记审批在省内即可完成。近日省教育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4条新规针对留学中介的监管做了详细规定,今后不仅将提高留学中介的准入门槛,还首次提出留学中介不得到学校办讲座招生,不得擅自组织语言培训、留学预科等教学活动,否则将被“亮黄牌”责令限期整改。
新规是在2014年1月15日起实施的。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省教育厅联合省工商对留学中介的行为进行监督,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可向两部门进行举报。
新规一大亮点是审批权下放到省,留学中介到省教育厅即可完成注册审批的资格认定,获得合法身份。不过,准入门槛较以前大大提高。《办法》提及了八大条件,其中包括,工作人员人数不少于10名,其中应有具备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专业资格的人员;与国外高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已直接签署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等。此外,《办法》特别要求留学中介需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等。
《办法》指出,省内留学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在经过一系列审核后获取省教育厅颁发的《资格认定书》方能从事中介服务,认定有效期为5年,认定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内,重新申请资格认定。而这5年时间内,每年1月至3月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出具证明。此外,新规明确,省外留学机构来粤开展业务需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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